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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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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
自由港

自从1992年实行的新法律框架

从1992年起根据第16246 规定,乌拉圭蒙得地亚港口是"自由港",允许私人企业参加港口的业务。

 

上述规定是蒙得地亚港口变化的决定因素。私人企业参加港口内部的操作业务大量提高了效率质量。在基本建设有了很多改善。

 

自由港的制度允许产品免税在港口内部流动,在内进行不同的服务业务。

 

目前的港口变化很大,而且这种变化主要在于基本建设上。

 

另外第17243 规定的第20条允许国家港口管理局与私人资本合作来管理和开发蒙市港口的新集装箱终占。

 


国家运输及公共建筑部有关港口第16246号法律
国家代表大会决定如下


1

港口组织和服务



1
提供有效和竞争性的港口服务是国家发展的优先目的。
全国的港口将全年一天24个小时营业。
上述包括根据规定给工作人员提供应当的加班费用。

有关产品流动

2
产品在蒙市港口自由流动。
将不要求专门的许可或办理任何手续。
港口以内的操作和服务不得影响产品本质,只限于仓库,再包装,再贴表,分选,装卸等业务。
进港的货物最后目的地可以自由改变,而且不会受到许可,批准等这方面的限制。


3
在港口以内的时间产品将免进口税。一旦过海关就被看作为进口就上进口税。
有关国家产品或国家化产品就按照现有的出口规定来对待。


4
上述第2和第3条也在其他国内有能力接受外来船只的港口执行。


5
国家政府在本法律起效的120天内规定海关和港口的限制(在没有原来定下的情况下)


6
此符合1965年4月9日在伦敦签订的方便国际海运协议及其1969,1973,1978和1986年的修改。此不影响1964年12月28日的第13318号规定第255条内容。

 

地址: Misiones 街,第602 /603 办公室。蒙得维的亚。乌拉圭。 电话: (5982) 916 94 16 传真: (5982) 916 94 45